出生登记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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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China 查询 50cases 日期 21-12-16 17:23본문
孩子出生之后,必须在出生之日起1个月内向出生地管辖的邑ㆍ面事务所或洞居民中心申报出生。如果未在此期间进行出生登记,将被处以50,000韩元以下的罚款。
◇ 办理出生登记时,必须提交以下文件。
1、出生申报书
2、出生证明书
3、能够证明子女出生当时其母亲是韩国人的书面材料(例如,母亲的基本证明书)[1998. 6. 14. 申报外国父亲和韩国母亲之间出生的子女的出生情况(如果信息可以通过计算机信息处理机构验证,则省略提交)]
4、如果子女有多个国籍,一份说明获得国籍的文件
5、生父或生母婚姻关系证明(如经计算机信息处理机构核实,可省略提交)
6. 韩国政府机关出具的官方文件复印件一份,如果在孩子出生护照时父亲或母亲是韩国公民,则需要写明父亲或母亲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,复印件居民登记证等证件)
7、身份确认
√ 如果申报人出席:身份证
√ 如果提交人出席:申报人的身份证件副本和提交人的身份证件
√ 邮寄方式提交时: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